自治區藥監局以制度創新與柔性監管激發市場主體活力
2025年以來,自治區藥監局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“六個行動”,聚焦企業需求痛點,創新構建“規范執法+柔性服務+協同治理”三位一體監管機制,推動行政執法從“管理型”向“服務型”轉變,全面賦能企業高質量發展。
清單管理 ,構建透明執法體系。編制涵蓋?行政許可、行政處罰、行政強制等7類115項?的全鏈條執法清單,消除職責交叉與模糊地帶。推行?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改革?,修訂117項辦事指南,出臺第二類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、藥品零售連鎖(總部)企業新開辦規定、藥品批發和現代物流企業新開辦規定,助力企業“高效辦成一件事”。
柔性執法 ,分級施策激發活力。出臺不予處罰和免予處罰清單,對于初次違法或輕微違法行為,采取責令改正等柔性措施,引導企業守法經營。2025年以來累計指導整改企業15家。完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,創新建立藥品、化妝品、醫療器械裁量模型96個,量化違法行為情節與處罰幅度,2025年全區運用裁量基準辦理案件110件,同類案件處罰差異率大幅下降,實現全區“一把尺”。
協同監督 ,打造執法服務閉環。出臺行政執法與紀檢監察監督貫通協同工作辦法,對重大案件實行“重大法制審核+集體審議機制”雙審機制,提高了執法透明度和公正性。落實行刑銜接制度,與檢察等3個部門聯合印發公益訴訟協作機制,形成“行政執法+刑事司法”雙向震懾,維護市場秩序,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。2025年以來,全區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共配合辦理藥品安全領域行政公益訴訟案件39件。
自治區藥監局通過制度創新與實踐探索,實現?執法效率提升、企業負擔減輕、市場活力增強?的良性循環。下一步自治區藥監局將持續優化行政執法服務,為企業發展營造更加公平、透明、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,助力企業高質量發展。